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

夜鴉怪奇事件簿.第一部.第四章

第四章︰委託

我坐在她對面,在尋常的寒喧之後劈頭就問這女孩姓啥名誰,問完之後還補上一句︰「妳怎麼會知道我跟這裡的?」「是我男朋友跟我說的。」這位名叫佩琪的女孩怯生生地回答。我皺起眉頭,暗自想著兩件事,第一是難道八成的漂亮女生都被別人追走了嗎?第二是這女生的男朋友到底是何來歷,沒事幹嘛把這事情透露給自己女朋友知道?我將第一個疑問隱而不發,而問她第二個問題,她的回答讓我瞬間有像被當做廉價好人的感覺。「我男朋友是個記者,上個月颱風來臨時他去中央山脈採訪災情到現在都沒回來,他臨走前留給我這裡的地址與你的名字,說如果過一個禮拜沒回來就來這裡找你,你會有辦法找到他。」說著還塞給我一張他的照片跟基本資料,聽到這我感覺頭似乎在隱隱作痛,同時低頭瞪著手上的文件,上面不管是名字或臉孔我全都沒印象,我是儘量避免跟客戶碰面的類型,更不可能會自找麻煩到把客戶約在這裡,我的腦袋只轉了一圈就馬上跳出這件事情保證不對勁的想法,與其說這是委託不如更像引君入豰的陷阱。另外我的直覺告訴我就算逼供眼前這個無辜純真的女孩問她的他怎麼會知道這些事情也是無濟於事,因為她壓根不知道自己被當餌了。

我假咳了一聲,心裡快速盤算出了個說法打算甩掉這燙手山芋;這種案子隨便那個有點經驗的同行都知道這案子不接為妙。但抬頭一對上這女孩散發出焦急與渴望的眼睛時卻讓原本要說的話硬生生卡在喉嚨裡。女孩焦急地詢問我到底有沒有辦法能找到她的情郎。我搔搔頭,心想反正橫豎都要當壞人,就開門見山地說︰「很抱歉,這種狀況妳應該去報警而不是來找我,我頂多只是幫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忙,比方找出他們遺失的東西或者追查某人的底細,尋找失蹤人口這種高難度工作我幫不上忙。」話說到這我當場就後悔了,因為女孩淚水瞬間像滾滾長江一發不可收拾。「我有去找過警察了」她抽抽噎噎地回答。「可是他們都說找不到,還跟我說他一定是遇上土石流被活埋了,因為他們已經找到他的攝影機跟他一起去採訪的記者遺體了,要我回去等他們通知認領屍體……。」說到這女孩崩潰大哭,聲音之響只怕半條街外都聽得到。「真他媽的要命啊」我心裡暗自埋怨,事情看起來很明顯,那不愛惜生命的小夥子的下場八成就像那些警察口中所說的那樣,但我不知道該怎麼開口跟眼前這淚人兒說,那對她而言太殘酷了。在大部分情形下我有個硬心腸,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很少會有例外,幹這行原則絕對必要,定下拒絕委託的標準除了客戶絕不會有人不高興,規定沒記載(也幸好沒寫)說不能拒絕客戶,要是來者不拒就算有十條命都不夠做這行,看在老天份上,性命永遠比賺錢重要,尤其是像這樣來路不明又十分可疑的委託,怎麼看拒絕的合理性都高達百分之九十九。

百分之九十九?很不巧,就是有該死的百分之一例外存在。

而女人的眼淚就是例外,從以前到現在,不管是前女友還是委託人,只要有女人在我面前流淚我就會丟盔卸甲舉白旗投降,哪怕包山包海的要求我也會答應下來,只要別在我面前哭。我再次在心裡痛罵自己是窩囊廢,難怪以前去算命的時候算命仙跟我說我會被女人整得很慘。

好啦,我幫忙就是了。我無可奈何地說出這句話。

接下來那些破涕為笑的老哏就請恕我不記錄了,我不想回憶第二次,拜託饒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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